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深办〔2008〕37号)
各区委、区政府,各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5月12日,我国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难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抢救伤员,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温家宝总理赶赴地震灾区,现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中办和国办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省委、省政府下发通知,对全省抗震救灾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抗震救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树立大局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作为深圳经济特区对全国各兄弟省市多年来关怀支持我市建设发展的真诚回报,作为对深圳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的一次检阅,作为纪念深圳经济特区成立28周年和改革开放30周年的重要活动。迅速行动起来,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想灾区之所想、急灾区之所急,解灾区之所难,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和关爱他人、团结互助的风尚,充分展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爱国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市抗震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白天同志任组长,李锋、王京生、李铭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民政、卫生、劳动保障、教育、交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区分管副区长,光明新区分管副主任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李一康同志兼任,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等单位抽调人员充实办公室力量。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指挥我市抗震救灾工作。
三、紧急动员,有序做好各项抗震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