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未参加2005、2006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的单位,要说明原因,并提供2005、2006年度的上述资料补充年审。
4.凡2008年5月前核办的《收费许可证》,年审时携带正、副本,并在甘肃价格网上下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国土资源、环保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按规定填写、盖章,以便按期换发《收费许可证》。
5.省建设、国土资源、环保部门接此通知后,除做好本部门的年审工作外,请及时督促下属收费单位按时参加年审。
四、年审处理
1.对年度审验中发现的各种违规收费问题,将依据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严肃处理。凡自审发现的问题并已纠正的从轻处理;对不按规定年审、屡审屡犯、问题严重的从重处理,并吊销其《收费许可证》。
2.结合年度审验,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项收费进行清理,适时取消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
3.凡按规定纳入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范围而未进行资质认定的价格评估机构,根据国家发改委《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32号令)第
三十条规定,暂停其收费资格,待其机构资质经国家和省上认定行政许可后方可收费。
五、年审安排
从2008年6月1日到2007年6月30日为《收费许可证》年审时间。本通知将提前通过甘肃价格网公告,各收费单位要做好准备按时参加年审,逾期不参加年审的不再受理。
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年审地址:广场南路13号统办3号楼10楼1001、1008室,联系电话:0931-883648、8733271;联系人:魏其燕
附件:省物价局年审工作日程安排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省物价局年审工作日程安排
各收费单位:
为使《收费许可证》年审、换证工作有序进行,我局对各单位年审时间进行统一安排,相对集中进行年审。请各收费单位按安排时间及时参加年审。具体时间如下:
1.2008年6月1日-3日:省建设厅及下属事业单位;
2.2008年6月4日-6日:省国土资源厅及下属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