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甘薯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8〕20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农业办公室编制的《2008年甘薯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2008年甘薯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市农业办公室)
为了推动甘薯产业基地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薯类产业,积极建设生物能源原料基地的实施意见》(遵府办发[2007]202号)文件要求,特提出2008年度甘薯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一、基地规模及范围
基地规模6万亩,主要集中在遵义、桐梓、绥阳、正安、道真、务川六个县实施,每县实施面积1万亩。同时在各县建1200亩的种薯繁育基地。充分利用遵义职院组培中心设施和技术条件,建立遵义薯类脱毒良种原种繁育基地。
二、基地规划原则
为有利于形成高产,发挥示范作用,基地原则上布局在甘薯种植集中连片、交通方便、肥力较好、地势平坦的区域。各县集中规划2-3个镇(乡)实施,每个点的面积相对集中规划在1000亩以上。同时,各基地点要配套规划好种苗繁育地,集中育苗,统一供种。
三、职能分工及运作方式
(一)职能分工。各级各有关部门负责基地布局规划、宣传发动,落实种植农户,并协助企业组织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政策扶持;企业负责基地种苗繁育 、种苗和专用化肥供应、技术培训和指导,并与种植农户签定生产合同,定单收购薯干、淀粉等原料。
(二)运作方式。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甘薯示范基地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运作模式。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引导示范基地建设。为调动种植农户的积极性,市财政按每亩10元补助种苗费,待种植成活市级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划拨补助资金,由当地政府负责直接兑现到种植农户。“贵州中环油惠农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着互利互惠原则,按每亩薯苗6000株、专用化肥50斤或钾肥20公斤统一供应到户,种苗、化肥具体价格由公司与当地政府协商确定。种苗、化肥款由公司直接向农户收取或采取赊销。各县和乡镇对困难农户,要负责协调农村信用社贷款,同时可优先安排部分到县扶贫资金给予扶持;县、镇(乡)、村对公司赊销的,要配合协助公司收回。如因发生种苗、化肥供应不及时和质量问题,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由公司负责赔偿。各县1200亩种薯繁育基地由当地政府帮助规划,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同时公司按照合同签定的面积和产量,按当时当地薯干、淀粉市场价格全部收购。对原料收购实行最低保护价,薯干保护价每公斤不低于1.2元,淀粉每公斤不低于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