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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关于遵义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业污染整治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副组长:
  姜灵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世刚  市经贸委主任

  黎代琼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
  黎治光  市经贸委副主任

  王廷龙  市环保局副局长

  罗 文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义华  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郭晓光  遵义钛业股份公司董事长

  偰南杰  遵义碱厂厂长

  李同策  贵州华电遵义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各县、区(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市经贸委,黎治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廷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创模”工业污染整治日常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调整优化工业布局,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做大做强“六大基地”。立足现有工业基础,发挥资源优势,着力规划建设“十大工业集聚区”,构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促进工业污染治理从单项治理转向集中综合治理,逐步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

  1. 重点规划建设遵义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化基地,为我市南部工业区企业退二进三、出城进园和中心城区重点污染企业的调迁创造条件,通过布局调整改善城区环境质量。

  2. 对遵义发电厂实施异地搬迁改造。

  3. 对遵义双源化工公司实施异地搬迁改造。

  4. 对遵义钛厂现有生产能力实行排污总量控制,督促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改造传统工艺,不得扩大生产能力。

  5. 积极推进遵义铁合金公司、遵义钛厂、遵义碱厂、贵州钢绳厂的调迁工作。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环保局、有关县、区(市)经贸局、环保局。

  (二)加强节能监管,建立和完善节能监管工作体制和机制。

  1. 制定遵义市节能工作方案,明确我市到2010年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2. 充分发挥企业节能主体作用,切实抓好重点节能监控企业的节能监控工作。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纳入重点监控和调度,对未达到节能要求的企业进行通报。凡被通报的企业在评选先进、政策资金扶持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3. 建立节能监测机构,开展重点企业节能监测工作。2008年落实节能监测机构并开展工作,每年抽测不低于重点监控企业户数的20%。

  4. 大力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认证工作。一是加强对已取得认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和定期复核。二是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重点推广粉煤灰、电石渣、铁合金渣等工业废渣的利用,对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企业及时申报认证并兑现政策优惠。

  5. 建立节能激励机制,对节能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在项目申报、专项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国税局、各县、区(市)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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