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深查细找、认真整治可能引发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各种安全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要采取拉网式排查,对每个行业、每个领域、每个环节、每件事情狠抓落实。隐患整改情况要逐一进行检查验收,特别是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跟踪督办,坚持抓住不放,认真治理,坚决不留死角,切实达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覆盖面100%、限期内整改合格率100%的目标。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险和财产险等商业保险参保工作,要落实资金,专门用于隐患治理整改。各区(县)要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公共隐患排查治理。
三、全面落实工矿商贸领域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围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重点,加大瓦斯治理力度,全面落实瓦斯检查治理措施。凡是系统不健全,存在瓦斯突出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限期整改,严防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坚决落实煤矿整顿关闭计划,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关闭任务,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加强现场管理、安全基础管理,全面认真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落实煤矿各项安全制度,防止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监管,继续整顿和规范矿山开采秩序,凡未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的和不符合台阶式开采、矿井机械通风、双安全出口等要求的,一律予以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逾期不整改的,一律予以关闭。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各项安全措施,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网点,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制度,严防丢失、流散或泄漏。建筑施工、农机、旅游、水利设施、城镇燃气、特种设备以及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四、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安全
公安交警、城市交通、农机监理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严禁非客运车辆载客,严禁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车辆上路行驶,加大对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危险路段治理力度,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监管,防止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