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遵义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8〕30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切实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活动部际联席会议提出的“地方为主、部门配合、应对有力、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工作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遵义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遵义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晓光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徐光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施宽强 遵义银监分局局长
成 员:胡凤海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红霞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段建设 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刘兴万 市财政局局长
樊春培 遵义银监分局副局长
汪先明 市发改委常务副主任
张大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曹晓科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兴义 市建设局副局长
冯仕强 市农业局纪检组长
余必祥 市商务局副局长
令狐春荣 人民银行遵义中心支行副行长
邓洪友 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恩永 市园林局副局长
罗 文 市法制办副主任
遵义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遵义银监分局,由施宽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遵义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对非法集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建立健全“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研究制订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
(三)对各县、区(市),各行业非法集资进行监管、预警。指导各地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