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8〕62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监察局、民政局、审计局、财政局《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工作方案
(遵义市监察局 遵义市民政局
遵义市审计局 遵义市财政局
2008年3月25日)
为不断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从2008年4月起至9月,用半年的时间,对全市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执法监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大政府及主管部门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推进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制度,努力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执法监察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市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黔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建锋 市监察局局长
程开志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曹晓科 市监察局副局长
贺 凯 市民政局副局长
何其毓 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学普 市财政局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执法室。曹晓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贺凯同志兼任副主任。市监察局郑显林、市民政局余忠志、市审计局王友金、市财政局刘学军同志为成员。联系人:郑显林,联系电话:868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