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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三)地面塌陷。地面塌陷灾害主要发生在金塔县紫山子、肃北县金庙沟、牛圈子等矿区。
  (四)地裂缝。我市地裂缝易于发生的区域主要是矿区、水库周边地区。
  三、主要预防区段
  根据近几年我市地质灾害发生情况,选择部分重点地段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市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见附件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确定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加强监测。
  四、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我市地质灾害危害范围较广,各县(市、区)的县城、村镇、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天然气输气管道、输电线路、输油管道、通讯光缆、矿山企业等,均易于受到地质灾害的危害。
  五、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地质灾害的形成特点和主要诱发因素,确定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重点防范期。
  (一)泥石流。泥石流的形成与大雨、暴雨同步。根据我市的降水特点,确定泥石流的主要防范期为5月-10月。
  (二)滑坡、崩塌、地裂缝。降水诱发的滑坡、崩塌、地裂缝等灾害具有稍滞后于降水的特点,6月-9月为主要防范期;人为因素和其它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必须全年防范。
  (三)地面塌陷。我市已发生的地面塌陷灾害基本为地下采矿引起的,其发生、发展与采矿的强度、开采规模、开采形式、采空区的大小有关,该类灾害必须全年防范。矿区要加强监测与预报、预警工作。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各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政府主要领导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国土、水利、气象、建设、交通、铁路、通讯、电力、旅游、农牧、林业、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并公布于众,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抓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在查清地质灾害现状的基础上,组织国土、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快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报批与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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