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普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郭益寿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杜志学,市建设局局长张满,市教育局局长郝德生,市卫生局局长张吉俊,市房管局局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史勇分别兼任;成员从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房管局以及相关专业技术部门抽调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学校校舍普查组、医疗卫生用房普查组、居民住宅普查组、商业办公用房普查组四个专业普查组和专业技术普查工作组。各普查组工作分别由市教育局、卫生局、房管局、建设局等部门牵头负责组织;专业技术普查工作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由市建设局、房管局共同负责组织,市教育局、卫生局配合,聘请勘察、设计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同时,由市建设局负责,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个普查组的普查。
四、工作要求
1、开展房屋结构安全普查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举措,同时也是我市创建“平安酒泉”的需要,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是一项民心工程。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普查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认真组织,扎扎实实搞好普查工作,排查治理有结构安全隐患的建筑和危房,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切实做好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能力。对通过排查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要尽快制定方案进行抗震加固、改建或拆除,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普查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各县(市、区)、各普查工作组要制定具体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搞好工作衔接配合,切实抓好这次普查工作。特别是要把学校校舍、医疗卫生用房作为重中之重,从城市到乡镇,确保不漏户、不漏房,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突出对各类危房、设计使用年限到期房屋、1986年前未进行抗震设防设计建设的房屋和装修改建中破坏承重结构房屋的普查,摸清使用现状,提出整治意见,确保普查工作取得实际成果。
3、逐步健全和完善有结构安全隐患建筑和居住危房管理措施。普查中查出经检测、评估认定和专家鉴定,确实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学校校舍、医疗卫生用房,要对产权单位提出限期加固要求,并由主管部门督促落实。普查出的各类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限期改建或拆除;设计使用年限到期或接近到期的房屋,用户不得再行出售;装修改建中破坏承重结构的房屋,要限期恢复原状;未进行抗震设防设计的房屋,要督促产权单位和用户采取加固措施后使用,保证房屋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