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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督查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督查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8〕66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妇儿工委、市直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市政府督查室、市妇儿工委办、市直机关工委联合制定的《遵义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督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十七日

遵义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督查方案
(市政府督查室 市妇儿工委办 市直机关工委 2008年4月17日)

  根据《市妇儿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工作意见》(遵市妇儿工委字[2007]03号),为确保我市“两个规划”如期达标,确保省妇儿工委年度监测评估验收合格,特提出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秦 岭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王朝芸  市妇联主席

      杨 毅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 员:张 敏  市直机关工委调研员

      祝华静  市妇联副主席

      刘晓玲  市妇联办公室主任

  二、督查内容

  (一)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要求按照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搜集、整理有关数据和资料,完成年度监测评估报告,按时(每年4月20日前)报送市妇儿工委办。

  (二)各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要求实施规划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按时参加市妇儿工委各种会议和培训,保持联络员相对稳定。同时,根据职责任务完成情况,认真进行整改和缺口资料的补充完善。

  (三)各县、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完善妇儿工委办制度建设,资料归类建档,完成省、市妇儿工委办交办的工作任务,保证妇儿工委办工作经费、人员落实。按时(每年6月20日前)将年度监测评估报告报市妇儿工委办。

  三、督查方法

  (一)市政府督查室、市妇儿工委办和市直机关工委联合组成督查组,从2008年起,在每年7月对各县、区(市)妇儿工委、市直各成员单位落实“两个规划”职责情况、年度监测评估工作等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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