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3月15日前,各级要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对农村危房调查摸底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调查摸底实施方案。
(二)学习培训阶段。3月16日至3月26日,各级要完成对调查摸底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全面调查阶段。3月26日至4月15日,各级要组织调查人员进村入户,集中开展农村危房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填写 《贵州省农村危房调查摸底分户登记表》。
(四)汇总上报阶段。4月18日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完成调查情况汇总统计,填写《贵州省农村危房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上报县、区(市);4月22日前。各县、区 (市)填写《贵州省农村危房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设计建设组(联系电话3119168);4月26日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成危房调查统计情况汇总,填写《贵州省农村危房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上报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培训工作要细。市建设局、民政局要制定专门工作方案,组织市直和各县、区(市)建设、民政、房管、统计部门的相关人员,认真开展农村危房调查摸底培训工作;各县、区(市)政府负责对镇(乡、办事处)和村一级的逐级培训。确保鉴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科学准确地对农村危房作出鉴定和评定。
(二)调查摸底要实。各县、区(市)要组织精干调查队伍,逐村、逐户、逐人开展调查,将符合改造标准的农村危房,全部登记造册、建好台帐,实行一户一档,填报相关统计表,录入计算机,逐级完成数据汇总,确保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三)责任落实要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危房调查摸底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最基层。
(四)督促检查要硬。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把工作指导和帮助到点子上。对工作落实不好的,要及时指出,并督促改正。监察部门要把调查落实情况作为当前监督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开展现场监察、明查暗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没有达到工作目标要求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其完成,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