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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批准成立上海市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等8家质检机构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批准成立上海市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等8家质检机构的通知
(沪质技监监〔2008〕57号)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你院《关于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重新组建市级质量监督检验站的请示》(沪质检院[2007]29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决定注销对原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上海市机电工业技术监督所、上海市电子仪表标准计量测试所、上海市轻工技术监督所和上海市化学工业技术监督所所属的10家质检机构--上海市照相办公设备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建筑五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灯具·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仪表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上海市锁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机电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上海市室内装饰质量监督检验站和上海市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授权和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同时,在现有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市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照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建筑材料及装饰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机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电子电器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和上海市室内装饰质量监督检验站8家质检机构。

  根据《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和《计量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经我局组织考核,你院新建立的8家质检机构通过了食品、轻工、照明、建材、机电、化工等2953项产品及其参数检测能力的资质认定(授权和计量认证),我局批准正式予以授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上海市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等8家质检机构自发文之日起,可以在授权的检验产品范围内(见附件)开展工作,质量监督检验业务受我局的监督和指导。

  2. 上海市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等8家质检机构通过初次评审的证书及附表随后颁发。

  你院要督促所属质检机构积极抓好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检验手段,保证出具公正、科学、准确的检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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