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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56号)


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全区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5%奋斗目标的决定,现下达2008年全区财政部门收入任务为152亿元,全区国税部门税收收入任务为376亿元,全区地税部门税收收入任务为282亿元。请尽快将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财税部门,切实加强收入征管,依法征税,依率计征,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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