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暨第四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5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第三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暨第四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第三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暨第四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方案
2008年,海峡两岸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两岸经贸合作面临新的机遇,建立两岸共同市场成为两岸经贸交流的热议话题。为把握好两岸关系的新形势、新机遇,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08年6月26日-29日在南宁市举办第三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暨第四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以下简称论坛暨交流会)。
一、论坛暨交流会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两岸关系的讲话为指导,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与台商投资新机遇为主题,探讨建立两岸产业共同市场的产业合作机制,围绕桂台经贸交流合作的重点方向和重点领域进行深入探讨,推介一批项目,加大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力度,进一步扩大桂台经贸合作与交流。
二、论坛暨交流会内容
(一)第三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
1. 论坛主题及主要议题
主题: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与台商投资新机遇
议题一: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与桂台产业合作模式
议题二:两岸产业合作与广西特色制造业
2. 论坛时间、地点及规模
时间:2008年6月26日-6月28日
(论坛台湾嘉宾会前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考察)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规模:300人(不含新闻记者)。其中,大陆地区代表150人;台湾地区代表150人。
3. 论坛日程
6月24日(星期二)
全天 台湾嘉宾赴南宁报到
6月25日(星期三)
全天 台湾嘉宾考察广西北部湾经济区
6月26日(星期四)
上午 台湾嘉宾参观考察南宁市
下午 媒体见面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