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德政办发〔2008〕9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为继续加强我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达到减灾防灾目的。现将德宏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调整如下:

  组 长:柳五三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赵 敏 州政府副秘书长

      肖利生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闫敬东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绍山 州气象局局长

      胡琦龙 州水利局局长

      闫信统 州交通局局长

      赵兴倬 州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

      杨成礼 州环保局局长

      王绍昆 州地震局局长

      闫生赞 州经济委主任

      刀承福 州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钱 强 州林业局局长

      杨晓平 州建设局局长

      刘新光 州财政局局长

      王 奇 州民政局局长

      宋雨发 州农业局局长

      杨守刚 州公安局副局长

      田树明 州卫生局局长

      王根顺 州教育局局长

      余加崇 州旅游局副局长

      高尔朴 芒市公路总段总段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国土资源局肖利生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为:李娟(州气象台台长),闫敬东(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林(州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科科长)。领导小组成员如有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传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一、州国土资源局:负责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的排查、巡查、督促、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落实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的工具和设备;落实“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发放,保持与监测人员的联系;掌握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的动态。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