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品牌宣传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环境。
加大工业品牌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要将品牌宣传列入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内容,对特色产业、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进行重点宣传报道。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龙岩政府网等新闻媒体要开辟品牌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我市工业品牌和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全社会的品牌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品牌、培育品牌、争创品牌、发展品牌的良好氛围。
加大工业品牌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力度,完善统一的打假协调机制,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阶段性集中打击、联合名优企业联手打假等多种形式,严厉查处和打击对工业品牌的侵权行为。健全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及消费者投诉、打假举报奖励等制度,推广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形成监控网络,构筑打假治劣长效机制。推行发放“商标注册建议书”制度,指导企业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坚决制止商标恶意抢注现象。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支持企业及时将科研成果、核心技术和名牌产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在企业改制、重组和合资合作时要加强工业品牌的保护和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主持、市经贸委牵头召集、相关部门领导参与的市实施工业品牌带动工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工业品牌带动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把工业品牌带动工程纳入经济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可建立相应机构,推动本地工业品牌带动工程的实施。
(二)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实施工业品牌带动工程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市政府把工业品牌带动工程纳入各级、各相关部门考评内容,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运转高效、合力推进的品牌工作机制。
(三)政策引导。一是落实已有的扶持政策。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投资与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龙政综[2006]186号)、《关于印发龙岩市工业“百家千户”培育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07]90号)等文件精神,及时兑现获得品牌称号的企业和亿元企业上规模的一次性奖励资金,落实广告宣传、技术进步、项目实施等品牌发展扶持政策。二是设立市工业品牌带动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实施品牌带动工作经费、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品牌带动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奖励等。三是支持品牌企业拓展市场。支持品牌企业参加知名展会、在目标市场投放广告、优化售后服务体系、拓展营销渠道,扩大品牌的影响力,对参加市政府主办、组织的国内外重要采购会、展览会、博览会等活动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品牌企业给予一定数量的优惠展位。省级以上(含省级)品牌产品列入各级政府采购优先目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在项目审批或核准上积极鼓励并推荐业主优先使用。四是优先支持品牌生产企业上市。各级上市办要把省级以上(含省级)品牌生产企业列入上市重点培育企业,优先推荐上市,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及时研究解决上市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快企业上市步伐,促进品牌生产企业通过上市加快发展。五是优先配置生产要素。对省级以上(含省级)品牌生产企业优先配置以下要素:土地部门积极引导、合理规划土地投入方向,优先满足发展用地需求;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先安排贷款,开展以品牌等无形资产为担保的信贷服务,各级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优先提供贷款担保;有关部门优先向上推荐申报技术创新、新建扩建、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重大项目和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优先将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列入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和其他各项奖励基金计划。六是支持促进产业集聚、培育产业品牌的关键项目。对产业品牌龙头企业实施的带动效应强的重大技改项目、有效缓解产业链薄弱环节瓶颈制约的关键配套项目和与区域特色产业相配套、为产业品牌培育提供公共服务的技术创新中心、产品检测中心等平台建设项目,建立专门工作小组,加大项目实施存在问题解决力度,扶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质监局、工商局
配合单位:“10+3”产业各协调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农办,市发改委、外经局、财政局、统计局、科技局、人行、国检局。
龙岩市工业结构调整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工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升工业整体水平,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决定实施工业结构调整工程。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产业政策为依据,以促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按照“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总体要求,坚持项目带动与淘汰落后并举,提升优化工业结构,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能源工业。通过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到2008年底,使全市所有煤矿的生产能力达到年产4万吨以上,煤炭产量保持稳定,安全生产水平和煤炭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快建设龙岩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30万千瓦机组、漳平电厂“以大代小”2×30万千瓦机组两大电源建设项目和500KV输变电工程,确保在2009年建成投产,全面提高我市电网供电保障能力。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上级政府的部署,有计划地淘汰关闭10万千瓦及以下小火电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