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2008年工业八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大力推动扩张重组,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一是通过延伸产业链做大。按照产业链衔接要求,围绕大企业、大集团的主导产品发展延伸产品,上下延伸产业链,壮大企业规模。二是通过协作配套做大。鼓励市内中小企业加强与大企业、大集团的协作配套,加快自身发展。引导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主动谋求与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的协作配套,加快发展步伐。三是通过优势企业重组扩张做大。引导和鼓励优势企业打破所有制和地域界限,利用技术、资本、品牌、营销网络等手段,通过合资、联合、并购等方式进行重组扩张,加快发展壮大。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鼓励企业通过品牌扩散、扩张,提高品牌产品知名度和市场份额,做强做大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
  (四)强化协调服务,营造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工业“百家千户”培育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经贸委,具体负责“百家千户”培育工程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培育工程顺利实施。有关部门要从发展大局出发,切实把培育工程作为重中之重,主动在融资担保、技术创新、品牌培育、创业辅导、人才培训、资金支持、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分工负责,协作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创新服务体系。一是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帮助企业缓解资金瓶颈制约。二是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根据“10+3”产业发展布局,以现有企业技术中心为重点,以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集中区为依托,因地制宜构建企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着力加快市科技创业园和面向环保、工程机械、矿业、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的5个公共技术平台和3个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三是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完善创业培训平台,从提高经营者和管理队伍素质入手,充分利用省、市创业培训资金,争取年培训500名经营管理人才和1500名有志创业人士。坚持培养、引进和用好人才“三管齐下”,为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创造良好条件。
  落实扶持政策。一是实行奖励制度。对列入“百家千户”培育工程的企业,除享受《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投资与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龙政综[2006]186号)规定政策外,还享受以下扶持政策:对年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且统计年报总产值同比现价增长20%以上,实际纳税地方所得额同比增长15%以上的企业,达标当年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5万元、6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对新上规模工业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资金由市财政和同级财政各承担50%。二是实行优质服务。有关职能部门向国家、省、市申报支持企业专项资金、企业技术中心、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时,优先上报规模工业企业特别是亿元企业。银行办理授信贷款额度和贷款时,优先安排规模工业企业。各级担保中心优先为规模工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国土部门优先为规模工业企业扩产建设用地安排和办理用地有关手续。有关职能部门优先办理规模工业企业人员出国护照或赴港澳通行证。对亿元企业使用的1部小车免交本市境内的道路通行费(不含高速公路通行费);所聘的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可在市内本人居住地自主选择学校借读,学校在规定的班生数范围内予以接收,收费标准与当地居民相同;安排企业法定代表人每年一次免费体检。
  实行重点跟踪协调。对100家上年亿元企业和35家今年拟培育为亿元企业(详见附表)实行重点协调、逐月跟踪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投资建设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继续实行考评制度。把“百家千户”培育工程纳入年度经济社会目标管理考评内容,抓好任务分解、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工作,推动“百家千户”培育工程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农办、财政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人行。

龙岩市节能降耗推动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动节能降耗工作,完成“十一五”能耗下降指标任务,推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实施节能降耗推动工程。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加快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落实目标责任,突出重点、示范带动,实施节能改造,加强节能监测,大力推动节能降耗工作开展,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
  二、目标任务
  --“十一五”末全市万元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20%,2008年万元GDP能耗比上年下降4.4%;
  --2008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6%;
  --实施100项节能改造项目,年节能15万吨标煤以上;
  --实施100家重点能耗企业的重点监控。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年度节能目标,建立考评制度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各设区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批复》(闽政文〔2006〕480号)和我市实际,建立考评制度,分解落实各县(市、区)2008年度能耗下降目标。将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列入各县(市、区)年度经济社会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建立政府节能工作问责制,把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