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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保政发〔2008〕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满足全市广大群众对高中教育特别是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努力完成“十一·五”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为上一级学校输送更多合格新生和为保山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加快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全市高中教育有了较快发展,但离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是全市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满足不了社会对高中教育的需求;二是高中教育总体质量不高,与高中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差距较大;三是教师总量不足和整体素质不高,缺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四是机制不活,学校内部管理和人事改革滞后;五是高中教育投入不足,基础设施滞后,投资渠道单一。

  各县区、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快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提高高中教育质量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扩大优质高中资源,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入手,加快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二、普通高中发展目标

  “十一·五”末,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实现55%的目标,力争达到60%。普通高中在校生突破36000人,普通高中在校生与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之比达1∶0.8。优质高中在校学生占全市高中在校学生的50%以上,教育教学质量有较大提高。

  三、深化改革,加快全市优质高中建设步伐

  (一)各县区要将学校晋升等级作为提高学校综合办学水平的重要措施来抓,制定辖区内高完中达标晋级规划,切实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十一·五”末,全市一级高完中由现在的4所增加到11所,优质高中在校生所占比例由现在的25%提高到50%。其他高完中力争达到二级三等以上水平,消除无等级学校。

  (二)县级政府是高中教育,尤其是农村高中教育的办学主体,要继续加大对高中的投入力度,充分利用财政、金融、信贷等手段提高高中教育的融资能力,采取拨款与贷款相结合或政府贴息方式,发挥政府有限资金的扩张效应。从2008年起,对申报一级三等及以上等级的高完中,学校贷款1000万元以上并投入学校建设,市政府分三期承担三年的银行贷款利息。市、县区发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做好争取省贷款贴息工作。高中后勤设施要广泛吸纳社会力量进行投资建设,实行投资者有偿经营,学校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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