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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节能工作的意见

  (十一)加大节能执法力度。各县、区(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跟踪对接国家和省节约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情况,加快研究制定我市资源节约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市节能政策体系和相关标准体系。严格节能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节能管理和节能监察队伍建设,充实管理力量,加大节能执法力度,加强对全市重点耗能行业和重点企业用能与节能、能源供应质量等日常节能监管工作。

  (十二)加大节能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节约能源资源的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定期或不定期开辟专栏,切实加强对节能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大力宣传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对在节能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赞扬;对浪费能源的行为要曝光,形成良好节能舆论氛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采用多种宣传教育形式,深入开展创建节能型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等活动,使节能意识深入人心,节能行动变成自觉行为。

  附件:2008年各县、区(市)节能指标分解表。

遵义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五日

  附表:
  2008年各县、区(市)节能指标分解表

地  区

2008年万元生产总值

能耗指标降低计划(%)

2008年单位工业增加值

能耗指标降低计划(%)

全市合计

4.99

5.15

红花岗区

5.44

4.84

汇川区

4.97

4.65

遵义县

5.50

5.60

桐梓县

5.29

5.60

绥阳县

4.79

4.46

正安县

3.96

5.41

道真县

5.01

5.69

务川县

4.12

5.79

凤冈县

4.41

4.74

湄潭县

4.43

4.93

余庆县

4.57

4.74

习水县

5.40

4.80

赤水市

4.79

4.27

仁怀市

4.34

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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