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节能工作的意见
(遵府发〔2008〕11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共遵义市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遵市发[2007]7号),加大节能工作力度,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和市“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节能目标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节能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08]1号),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2008年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
2007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7年节能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07〕1号)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遵府发[2007]11号)要求以及省、市关于节能工作的各项部署,省、市级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产品单位产品能耗指标总体下降,2007年节约标煤12.18万吨。通过努力,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明显进展,预计2007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可以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任务。
2007年全市节能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受多方面因素制约,我市仍存在高耗能行业增长过快,产业结构调整进展较慢,节能技术改造投入不足,高耗能行业技术装备总体落后,节能管理基础工作薄弱,能源统计监测考核体系不健全,重点领域节能发展不平衡,部分县、区(市)、部门和企业还存在着对节能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重点不明确、措施不得力、政策不完善、工作相对滞后等问题,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2008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2008年节能工作对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打好节能攻坚战,切实抓好2008年各项节能工作。
二、2008年节能工作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省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三届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全面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和中央、省有关节能会议文件精神,以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以法治为保障,以提高终端用能效率为重点,完善政策,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强化宣传,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