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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拟定的天津市开发区引进外资竞优评比办法的通知[失效]

  附件1
参与评比的全市开发区名单

  一、国家级开发区
  (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天津港保税区
  (三)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
  原批准的天津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分别包含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天津港保税区内,不再另计。
  二、市级开发区
  (一)A级开发区
  1.天津东丽经济开发区
  2.天津津南经济开发区
  3.天津西青经济开发区(包括大寺工业园)
  4.天津北辰经济开发区
  5.天津大港经济开发区
  6.天津武清经济开发区
  7.天津宁河经济开发区(包括七里海工业园区)
  8.天津静海经济开发区(包括天宇科技园)
  9.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
  10.天津蓟县经济开发区
  (二)B级开发区
  1.天津军粮城工业园区
  2.天津八里台工业园区
  3.天津津南鑫达工业园区(包括北闸口电子工业园)
  4.天津中北工业园区
  5.天津双口工业园区
  6.天津茶淀工业园区
  7.天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
  8.天津武清福源经济开发区
  9.天津王古经济开发区
  10.天津宝坻九园工业园区
  11.天津潘庄工业园区
  12.天津子牙工业园区
  原批准的天津空港加工区和汉沽开发区分别包含在天津港保税区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不再另计。塘沽海洋石油工业园停止运作,不参加评比。

  附件2
国家级开发区类比表

  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同类园区
  (一)苏州工业园
  (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天津港保税区的同类园区
  (一)上海外高桥保税区
  (二)深圳保税区
  (三)大连保税区
  三、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同类园区
  (一)中关村科技园区
  (二)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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