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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杭县古田镇曙光新村、官庄乡官庄新村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杭县古田镇曙光新村、官庄乡官庄新村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龙政综〔2008〕115号)


上杭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古田镇曙光新村、官庄乡官庄新村农用地转用、土地使用的请示》(杭政综[2007]269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将古田镇荣屋村集体农用地0.7755公顷(水田0.7305公顷、旱地0.045公顷)、溪背村集体农用地0.1235公顷(水田);官庄乡官庄村集体农用地1.0821公顷(水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上杭县古田曙光新村、官庄新村住宅小区用地。该用地只作为农村村民住宅小区用地,不得作为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性商业用地。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示(略)。
  具体用地手续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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