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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发改委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发改委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明政办〔2008〕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省发改委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反馈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关于贯彻落实省发改委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市发改委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8〕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08年我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如下:
  一、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一)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着力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理顺县、乡、村关系,完善“三农”服务体系。推行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数在“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进一步扩大乡镇改革试点范围。深化小城镇机构改革试点。(市委编办牵头)
  (二)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积极引导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扩大流转规范化管理试点范围,在部分劳动力已大量转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比较活跃的地方逐步组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继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仲裁的程序和方法。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分别牵头)
  (三)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定林地承包政策,推进林业要素市场及配套服务建设,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和林地使用费的收取、使用、管理。积极推动林业融资,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等配套措施,有序推进森林保险。探索建立林木收储制度和林木采伐管理、木材运输管理新机制,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和补偿制度。(市林业局、人行三明市支行、三明银监局分别牵头)
  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产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稳步实施市属企业整合重组,支持省属企业改革重组,做强做大,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继续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实施产权主体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促进上市公司做强做大。(市国资委、市经贸委牵头)
  (五)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落实好国有资产出资人和国有产权代表制度,规范国有控股公司投资行为,健全投资决策、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国有资产收益权,完善和规范收益分配的管理程序,强化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力度。(市国资委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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