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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9.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公报》(联系电话:0858-8220372)、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联系电话:0858-8264291)、中国凉都·六盘水网站(网址:www.gzlps.gov.cn,联系电话:0858-8269176)等载体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
  (二)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市人民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发布和公开的政府信息:
  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市财政局负责发布市财政预算、决算执行报告;
  3.市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4.(四)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发布市政府规章;
  5.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市人民政府的其他信息。
  (三)由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负责发布和公开的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基本情况;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
  3.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执行情况;
  4.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
  5.政府投资的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
  6.招商引资项目;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
  12.重大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3.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以及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要求及结果;
  14.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
  15.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调整;
  16.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以及公务员录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17.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
  18.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领导成员分工、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办事指南及调整情况;
  1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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