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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重点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重点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的通知
(沪质技监管〔2008〕71号)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海分中心,中信国检上海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7〕582号)、《关于做好重点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质检质[2007]624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本市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是落实“加强全过程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重要内容。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电子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推进工作力度,保障工作力量和工作条件,切实把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推进工作落实到位。

  二、互相配合、注重结合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中信国检上海分公司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海分中心等有关单位应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工作。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充分履行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在电子监管网的推进过程中紧密结合行政许可、证后监管、行政执法、名牌推荐培育等工作,加强对生产企业的宣传和指导,利用电子监管网信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产品和生产、经营企业认真监管,促进产品安全和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的全面建立。

  三、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对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产品认证管理的重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在2008年6月底前,《首批入网产品目录》9类69种产品实现赋码上市。2008年6月以后进一步扩大范围,逐步实现重点产品全面覆盖。

  四、分布实施、稳步推进

  按照实现电子监管的目标,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分为3个推进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08年2月)

  1.各区、县质量技监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请各局报送〈首批入网产品目录〉企业摸底调查情况的通知》(质监网办[2008]6号)要求,对目录内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摸工作,并逐步建立质量档案。

  第二阶段:入网赋码推进阶段(2008年3月至6月)

  1.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组织召开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企业推进工作会议,逐批对《首批入网产品目录》中已获证的生产企业进行有关电子监管的培训和宣贯。

  2.相关部门在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申请时,应告知申请企业办理电子监管入网赋码手续。

  3.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在加强食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证后监管工作的同时,督促已取证而未入网赋码的企业尽快办理入网手续,对已入网赋码的企业要求其建立持续赋码机制。

  4.中信国检上海分公司应加强技术力量,加大对企业服务支持力度,确保申请入网企业能够及时获得电子监管码并赋码上市。

  5.市质量技监局将在6月底对各区、县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主要内容包括:《首批入网产品目录》内产品的生产是否全部入网激活、入网产品持续赋码率、入网企业是否建立了质量档案以及电子监管网在监管执法工作中的应用情况等。

  第三阶段:深入推进阶段(2008年7月以后)

  1.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首批入网产品目录》内产品生产企业入网以及持续赋码。

  2.利用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系统信息,对列入《首批入网产品目录》的产品实施溯源、质量跟踪,开展相应打假治劣活动,有效提升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管水平。

  3.在总结前阶段工作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工作机制,逐步扩大入网产品范围,切实将电子监管工作导入规范管理阶段。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应于2008年3月1日前将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实施方案、《企业摸底调查表》(电子版)报市局质量管理认证处,并在每月5日前报上月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小结。

  联系人:徐 雷 孟 凯 陈向荣

  联系电话:54263048   54263544   54264217

  电子信箱:lxu@shzj.gov.cn  kmeng@shzj.gov.cn    xrchen@shzj.gov.cn

  附件:1. 关于做好重点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2. 请各局报送《首批入网产品目录》企业摸底调查情况的通知

  3. 企业调查摸底表

  二OO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7〕58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加强对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管理的重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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