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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同意恢复上海煤气第一管线工程公司车辆检测站机动车安全技术常规检验资格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同意恢复上海煤气第一管线工程公司车辆检测站机动车安全技术常规检验资格的通知
(沪质技监监[2008]185号)


上海煤气第一管线工程公司车辆检测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87号令)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国质检监[2007]369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我局组织检查,你单位通过了整改情况的检查确认,我局同意恢复你单位的机动车安全技术常规检验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发还机动车安全技术常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和检验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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