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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综合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按照《2008年上海市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检查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登记、整治、监控情况,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建全特种设备隐患治理长效机制情况,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特种设备情况,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和使用单位预案以及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情况等等。

  专项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围绕奥运会期间上海不发生有人员伤亡特种设备事故的工作目标,各区、县应重点检查涉及奥足赛的场馆、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旅游区域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对可能流动到“核心区”、“缓冲区”内特种设备的督查,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保障奥运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的有关要求,检查“三加严”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核心区”、“缓冲区”特种设备6个100%的落实情况。

  五、督查工作要求

  1.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清除隐患、遏制事故、保障奥运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企业提出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并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使用单位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采取处罚措施,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2.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应予以充分重视,要大力营造人人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各地区应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普及特种设备使用和应急救援常识,引导全社会增强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公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隐患治理不力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和公开批评。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应将各自“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于5月10日前报市局;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每个工作日须提供1条信息,于每日下午14时前传报市局特种设备处;每月15日、30日前须向市局书面报告各地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并于7月20日前提交各地区开展百日督查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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