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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汉沽区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汉沽区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8〕47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汉沽区医院新建病房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8]6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汉沽区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一)三、四人间400张床,床位收费标准30.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母婴同室50张床,床位收费标准31.5元/床·日(含婴儿床、医疗废物处置费)。
  (三)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可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为
  10元/床·日。
  二、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按相应等级手术价格(不含手术材料费)的1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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