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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人民医院有关专家特需专家门诊收费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人民医院有关专家特需专家门诊收费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8〕58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市人民医院栗力主任按特需专家门诊收取挂号费的函》(津卫财函[2008]7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市人民医院栗力主任特需专家门诊收费按每人次50元收取。自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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