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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鹤政办发〔2008〕 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中组部等11部委《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雨浦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钱福永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陈维礼 市政府市长助理、市经委主任
      武 彦 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贾 淼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洪国 市委党校党委书记
      史 琳 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刘 雷 团市委书记
      何 颖 市人口和计生委主任
      徐 征 市财政局局长
      于丽颖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王 历 市供销社主任
      王树彬 市建设局局长
      王淑霞 市妇联主席
      海 声 市文化局局长
      黄静姝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洪军 市统计局局长
      尹春山 市工商局局长
      石忆南 市司法局局长
      庄乾义 市农委主任
      任秀斌 市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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