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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15、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采取便民措施,完善接待制度,畅通受理渠道,积极探索方便群众、快捷高效、方式灵活的受理方法。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最大限度地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

  16、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的办案质量。要把依法受理案件率、法定期限办结率、审结案件正确率、纠错案件整改率,作为衡量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的重要指标。把是否依法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的重要尺度,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力求把行政争议解决在政府系统内部,力求行政复议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17、积极创新行政复议的工作方式。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当事人与政府或行政机关相互理解和信任,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对案情复杂、社会关注的案件,要采取当面审理、公开听证等方式。

  五、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

  18、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贯彻落实《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对照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举措,扎扎实实推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每年都有新成效。各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指导。

  19、重点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对本地区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依法行政实施意见和措施。要按照统一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订或者废止。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继续加强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政府法制机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21、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政法〔2007〕34号)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动依法行政,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总结推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经验,使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确保我市行政机关基本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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