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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信政办〔2008〕45号)


浉河、平桥区人民政府,羊山新区、南湾湖风景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十三日

  信阳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体制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加快环境卫生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进程,提高我市中心城区环境质量和管理水平,扎实有效地推动“六城联创”活动,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公用事业改革的文件精神,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城市的要求,建立管干分离、科学合理、职责明确、调控有力的环卫管理体制,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管理规范、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环卫作业服务市场,改革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市场化运营,不断提高环卫作业和行业管理水平,以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环卫改革内容

  (一)改革管理体制,实行事企分开、干管分离

  1、建立精干高效的环卫管理队伍。市环卫处、各区(管理区)市政局(建委)要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设置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考察,择优选择管理人员,重新组建环卫管理队伍。

  2、管理与作业分离。按照“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产业化发展”的方向,将环卫作业从市环卫处和各区环卫部门分离出来,全部推向市场。

  3、改革用工制度。对市环卫处、各区环卫部门进入环卫实体的在编正式职工,其事业单位身份不变,原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予以保留,在岗时按劳取酬,退休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待遇。

  对未能竞争上岗的在编正式职工按待岗处理,由原单位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第二年重新参加竞争上岗;对因违反劳动纪律被作业公司辞退的在编正式职工,每月发给新工资结构中基础工资部分作为生活费,保留在编人员身份和档案工资,待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在编人员离退休同等待遇;临时工违反劳动纪律,直接解除用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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