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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工作的通知


  附件三: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待就业登记表基本信息项

  说明:
  1、待就业毕业生指,有就业愿意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2、所有待就业毕业生在离校前必须填写此表;
  3、学校可以在登记表基本信息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内容和项目;
  4、学校应妥善保管每一位待就业毕业生填写的登记表并注意保密,保存期二年,超过保存期后予以销毁。

  学校名称:                          编号:

姓 名 性别□男  □女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省(区)     市(州)
所获学历□专科(高职)  □本科  □硕士  □博士
所学专业 
家庭(父母)联系方式电  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离校后本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  编 
调查项目你认为自己目前没有就业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获取足够的就业信息□没有自己满意的单位□其他原因(请注明)                
毕业时户档去向:□保留在学校□转回家庭所在地□保留在就业指导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所)□不清楚(请注明原因)                 
 需要学校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吗?□需要  □不需要
目前你最需要得到的帮助是:□就业信息□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其他(请注明)                    
如半年后仍未就业,是否会去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失业?□会   □不会  □看情况再说
本人声明本着诚信原则,本人以上填写信息完全真实。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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