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督查组: 督查沛县、云龙区
组 长:吴桂飞(市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叶江宁(市总工会副主席)
组 员:市建设局一人、市总工会一人
联络员:王建华(市建设局)
第五督查组:督查邳州市、九里区
组 长:殷少祥(市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赵洪源(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组 员:市安监局一人、国土资源局一人
联络员:易善祥(市安监局三处副处长)
第六督查组: 督查丰县、贾汪区
组 长:韩延苏(市经贸委副主任)
副组长:姚加玉(徐州质监局副局长)
组 员:经贸委一人、质监局一人
联络员:孙光圣(徐州质监局特种设备处处长)
(二)下设 15个专项督查组:
1、道路交通督查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2、建筑施工督查组:由市建设局组织实施
3、危险化学品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4、煤矿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5、非煤矿山、冶金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6、烟花爆竹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7、水上交通督查组:由市交通局组织实施
8、消防督查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9、渔业船舶督查组:由市林牧渔业局组织实施
10、特种设备督查组:由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11、铁路督查组:由上海铁路局徐州铁路办事处组织实施
12、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督查组:由市经贸委组织实施
13、电力督查组:由市经贸委组织实施
14、水利督查组:由市水利局组织实施
15、农业机械督查组:由市农机局组织实施
督查期间市安委办设总联络员一名,由市安委办李颜担任,负责与各综合、专项督查组联络协调督查相关事宜,掌握督查动态。各综合、专项督查组设联络员一名,负责与总联络员联系,便于合理安排督查工作计划。
二、督查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二)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三)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