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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地税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四)建立健全与法院、公安、银行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强化税(费)管征,堵塞税收漏洞。依托外部网站欠税公告平台,促进欠税清理。

  (十五)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根据总局“金税三期”的总体要求,始终贯彻“一体化”建设思路,做好省局大集中第一阶段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省市两级网络扩容改造和省局中心机房建设,提出省局灾备中心建设方案。在继续开发完善征管信息系统的同时,着手对其进行三层改造和功能整合。逐步建立维护服务管理平台,及时监控和掌握征管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状况。搭建应用系统模拟环境,促进各类应用系统功能的逐步完善。进一步加强安全项目建设,通过建设桌面管理系统、因特网安全整改和防毒墙项目等,增加内外网的安全防护手段,提升防护能力。

  (十六)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综合预算管理制度。在细化预算、增强预算“刚性”的基础上,注重对预算资金使用效果的跟踪问效。加强基建管理。从严控制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已立项待建和在建的工程项目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采购程序,不断提高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税收票证管理,确保税款安全。层层落实责任制,保证机关人财物安全,推进平安地税建设。实施税收科研精品战略,更好地服务决策。加强公文、信访、保密、档案、网站和房屋、车辆、计算机等资产管理,进一步提高后勤保障水平,保证各级地税机关顺畅、有序、高效运行。

  五、落实“优质高效”的要求,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确保征纳关系进一步和谐

  (十七)增强依法、公正、文明服务意识,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立足长效,深入开展“两个减负”工作。对省级以下要求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进行层层清理、简并,切实解决纳税人重复、多头报送资料问题;按照“自动生成为主、手工填报为辅”的原则,依托征管信息系统,逐步减少基层手工填报的报表数量。进一步落实“窗口统一受理,内部高效运转”的一站式办税服务制度,制定《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开发涉税业务受理审批管理系统,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十八)加大国地税协作力度,开展国地税联合登记、联合宣传辅导、联合核定税收、联合检查等,降低征税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充分发挥其在鉴证和纳税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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