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交安监[2008]75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国家六部委和省七部委的要求,结合交通系统实际,省厅制定了《2008年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8年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2008年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省安监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吉安监管政法字[2008]88号)要求,结合我省交通工作实际,特《制定2008年吉林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的主题,紧密联系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阶段性中心工作和基础性工作紧密结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教活动,重点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以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弘扬安全文化为主要内容,强化安全制度、责任和措施落实,提高交通行业安全理念和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安排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发动。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活动主题,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收看安全生产、安全出行宣教片,以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积极准备宣传材料,印制宣传品,拟定宣传口号,在施工现场、车站、码头、公路收费站点、渡口、车、船等处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牌匾等。组织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运输、生产、经营,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整治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超负荷等活动,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交通报社将对全行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