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废止彩虹大桥和北塘大桥收费文件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废止彩虹大桥和北塘大桥收费文件的通知
(津价费〔2008〕91号)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鉴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管委会已决定撤消彩虹桥、北塘桥收费站,并自2008年3月1日起停止收费,现将天津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北塘大桥转制经营后收费问题的函》(津价费[2000]609号)、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彩虹大桥货运车辆实行计重收费的批复》(津价费[2002]561号)和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对通过彩虹大桥车辆收费收取超限车辆过桥损失补偿费标准的批复》(津价费[2003]57号)文件同时废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