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发电工程电量上网的批复
(闽经贸能源〔2008〕260号)
福州市经委:
你委《关于转报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气体发电项目电量上网的报告》(榕经能〔2008〕123号)已收悉。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气体发电工程项目已经福州市发改委批复(榕发改重点〔2007〕11号),工程安装2台燃气内燃机发电机组,单台机组容量834千瓦。鉴于回收城市生活垃圾作为燃料发电是国家提倡、扶持发展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研究,同意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气体发电工程2台发电机组并入省电网运行和电量上省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