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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2008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对已通过省级验收的漳平市、石狮市和东山县实验区,加强其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辐射推广,拓展实验区的示范带动功能。

  三、认真落实实验区建设示范项目

  各实验区要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十一五”建设与发展规划纲要》,按照本地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的示范项目,落实相关工作。

  各实验区要按照科技部和省的有关要求,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题,突出可持续发展技术的集成研究与示范,突出对台合作,加快项目实施,切实解决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共性、重点问题。

  积极组织申报国家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生态保护等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争取获得国家的资助。

  组织推荐具有区域可持续发展代表性和示范带动意义的典型专项示范基地(工程),申报并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可持续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积极争取省、市各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加强协调,统筹使用,集成各方面优势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实验区建设进度。

  四、组织开展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

  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战略目标和任务,设立专项研究课题,对我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分析具体做法、特点、作用、经验和运行中的相关问题及其原因,深入研究富有海西特色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的政策性理论、运行机制和评价方法等,挖掘发展亮点,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并出版发行,以指导实验区建设,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

  五、大力开展实验区宣传工作

  加大实验区的宣传力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两个先行区”建设的角度,挖掘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组织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实地参观有关可持续发展优先建设项目,扩大宣传面和影响面。组织拍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专题片,在电视台播放;组织编写《共创和谐海西-福建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巡礼》一书,作为科普书籍出版发行。

  六、促进各实验区的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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