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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交通系统“三防“应急预案》的通知


  四、应急响应

  (一)I、Ⅱ级应急响应

  1.“三防”指挥部的应急响应

  “三防”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三防”指挥部成员参加。“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分析台风、潮汛发展趋势,风暴潮和洪水影响情况,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三防”指挥部向系统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需要和可能进入紧急防御状态。

  “三防”指挥部密切监视台风、洪水、潮汛发展变化和雨情、水情;检查各单位抗灾抢险工作的准备、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帮助纠正;组织、指挥、协调全系统的抗御台风、暴潮和洪水抢险工作,及时与市政府、省厅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解决困难、协调行动。“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台风不同阶段,应做好如下工作:

  (1)发布灾情消息阶段

  ①市交通局安全保卫处按时收听气象信息,接到风、雨、雪、洪涝灾害通报、通知后,立即报告局“三防”工作指挥部和有关领导,关告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部门。

  ②市交通局办公室接到风、雨、雪、洪涝灾害通报、通知后,立即报告局“三防”工作指挥部和有关领导,将有关信息、领导意见和要求告知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备好通讯设备并保证通讯畅通,准备好防雨、照明用具;做好车辆准备工作,保证抗灾抢险工作需要,组织好机关本身的抢险(救)工作,搞好灾前的宣传动员和相关报道工作。

  ③市交通局行业管理处负责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港航管理局、各收费所、站和各水、陆专业运输单位沟通联系,了解、掌握抢险救灾物资的准备情况,及时向“三防”指挥部报告。

  ④市交通局建设管理处负责与各区、县(市)交通局,市公路管理局、港航管理局、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等管理部门及工程建设单位的沟通联系,并督促检查有关单位的抗灾抢险准备情况。

  ⑤市交通局计划财务处安排好救灾资金,解决“三防”应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经费。

  ⑥市交通局人事教育处(组织处)根据领导要求、意见和部署,及时收集、了解“三防”应急准备工作情况。

  ⑦市公路管理局应根据“三防”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提前做好“三防”工作检查。要对抗灾人员、物质、机械等准备情况、重要结构物和薄弱环节、可能发生重大灾害的桥涵、隧道、高挡墙、高边坡以及历年经常水毁、水淹路段及在建工程等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制定抢险救灾预案,并督促各区、县(市)交通局所辖的公路段做好抢修、抢通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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