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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局、共青团杭州市委关于做好评选2006年度杭州交通青年安全示范岗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交通局、共青团杭州市委关于做好评选2006年度杭州交通青年安全示范岗工作的通知
(杭交发〔2007〕10号)


各区、县(市)交通局,各区、县(市)团委,市交通局各直属单位:

  一年来,我市交通系统(行业)的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建设大交通,构筑大都市”的奋斗目标,通过广泛深入开展争创“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发挥青年职工在安全生产经营中的积极作用,动员组织全市交通青年为安全生产作贡献,在实现杭州交通新一轮跨越式发展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关于开展2006年度“青年安全示范岗”争创活动的通知》(杭交发〔2006〕102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交通“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和〈杭州市交通“青年安全示范岗”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杭交团〔2006〕13号文件)文件精神,市交通局、团市委决定在交通系统中开展2006年度市级“青年安全示范岗”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争创杭州市交通青年安全示范岗的青年集体。

  二、评选及命名标准

  (一)市级“青年安全示范岗”的基本条件:

  1、创建岗位35周岁以下青年应占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创建单位必须文明从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岗位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无重伤以上事故。

  3、创建岗位应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创建岗位有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和行之有效的创建措施,经常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在确保安全生产方面创造先进经验。

  以上仅为基本条件,评选具体依据《杭州市交通“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和《杭州市交通“青年安全示范岗”考核细则(试行)》。

  一、方法步骤

  1、自查自评

  各市级青年安全示范岗集体根据《杭州市交通“青年安全示范岗”考核细则(试行)》(附件1)进行自查,并填写《2006年度杭州市交通青年安全示范岗申报表》(附件2),并附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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