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鄂政发〔2008〕1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7年,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小造纸、小水泥、小火电、城市污水等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共关闭171家小造纸企业(生产线)、91家小水泥企业(生产线)、20台小火电机组共60.3万千瓦,9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投入运行。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武汉市人民政府等63个单位“2007年度全省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朱兵等120名同志“2007年度全省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先进个人”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锐意创新,开拓进取,团结拼搏,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2007年度全省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先进集体名单
武汉市人民政府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石市经济委员会
大冶市环境保护局
襄樊市环境保护局
襄樊市建设委员会
枣阳市人民政府
南漳县人民政府
荆州市人民政府
荆州市环境保护局
松滋市人民政府
宜昌市人民政府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宜都市人民政府
当阳市人民政府
秭归县人民政府
十堰市人民政府
竹山县人民政府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孝感市环境保护局
汉川市人民政府
孝感市孝南区环境保护局
孝昌县环境保护局
钟祥市人民政府
京山县人民政府
沙洋县人民政府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州市鄂城区碧石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