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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湖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加强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扩大规划覆盖面。继续抓好“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评选命名工作,逐步扩大新农村建设试点范围。(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五、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十九)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政策。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组织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扩大“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的试点范围,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改善工程”。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大力发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省教育厅)

  (二十)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三级网络体系。继续抓好蕲春、崇阳两个县的省级乡镇卫生院改革试点。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将全省所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纳入财政补助范围,实现以县(市、区)为单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继续实施血防“整县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控制血吸虫病传染源,加强疫情监测和晚血病人救治工作,使所有疫情未控制的县(市、区)全部达到疫情控制。提高农村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支持3400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省卫生厅)

  (二十一)繁荣农村文化体育事业。继续组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综合文化站建设。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开展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完成“2131”工程80%的场次目标。争取资金为全省再配发一批流动放映车、数字放映设备。开展送戏下乡工程,全省专业剧团送戏下乡10000场。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省文化厅)

  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援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00个、全民健身路径150个、“雪炭工程”2个。加大农村体育组织和农民体育骨干队伍建设,重点加大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省体育局)

  (二十二)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在全面完成农村低保建制任务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全省新增保障对象30万人。逐步完善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取消大病救助病种限制,使城乡低保对象都能享受医疗救助。积极开展定额救助,对患大病、常见慢性病的低保对象给予适当救助。继续资助21万农村“五保”、120多万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巩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稳定集中供养规模,落实供养资金。建立健全福利院公益经费补助激励机制和集中供养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福彩安居工程”建设,采取整县推进的方式,确定20个左右的重点扶持县(市、区),扶持1万户农村特困户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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