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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湖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加强农村地震防范,推进我省农村基础建设的抗震设防,在部分试点地区开展农村地震环境和场地地震灾害条件评价。(省地震局)

  (十一)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在103个县(市)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再新建或改造农家店5000家。结合“双百市场工程”,培育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继续开展“农超对接”活动,办好第五届全省农产品进超市对接洽谈会。大力支持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创建农业出口品牌,重点支持扩大以随州为中心的食用菌,以荆州、潜江、宜昌为中心的水产品,以恩施州为中心的有机特色蔬菜等出口。大力实施“东桑西移”工程,继续推进英山、南漳、罗田、郧县和郧西、麻城、宜昌夷陵7个县(区)的相关龙头企业的桑茧基地建设项目。(省商务厅)

  认真抓好粮食收购工作,全省2008年纳入统计的各类粮食经营主体收购粮食130亿斤。支持和引导企业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逐步扩大“放心粮油”在农村市场的占有率。(省粮食局)

  积极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以“湖北农资”为连锁品牌,构建农资商品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实施“超市下乡”工程,构建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争取新办专业合作社15个、综合服务社100个、各类协会5个。(省供销社)

  (十二)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开展沃土工程、土壤有机质提升计划和测土配方施肥。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发展猪沼果(茶、菜)、稻田养鱼(虾)、林粮(药)间作等生态农业模式,实行农林牧、粮桑渔、种养加结合。推广秸秆利用、耕作制度节能、农业投入品节约等节能减排技术。继续推进生态家园建设,支持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池和改厨、改厕、改圈,推广使用可循环清洁能源。力争户用沼气池增加40万口,办好500个沼气服务网点。(省农业厅)

  三、拓宽农民持续增收渠道

  (十三)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研究制定扩权强县政策,赋予县市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决策权。推进县域工业园区建设。重点抓好50个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发展,形成一批特色工业板块。实施中小企业创业工程,争取全省县域新增小企业1万家,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增就业岗位15万个。全面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重点抓好100家重点中小企业和100家民营排头兵企业。(省经委)

  (十四)促进农村劳务经济开发。加大“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温暖工程”等培训工作力度,实现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80万人,农民工资性收入增加200元以上。抓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努力扩大海员外派,组织湖北菜厨师培训和输送。引导和组织外出务工的成功人士返乡投资兴业,创办实体。(省农业厅、省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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