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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2008年若干重要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18、深入开展十七大精神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高举旗帜,科学发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改革开放30周年”系列成就报道,抓好全国和全省“两会”、北京奥运会、第三届中博会等重大活动的新闻宣传。实施网络文化品牌建设工程和“采访线工程”,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做好突发事件新闻舆论引导工作。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和对外文化交流,继续推动湖北文化“走出去”,努力塑造湖北良好的对外形象。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共铸诚信”活动、“荆楚孝星”评比表彰活动,推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和谐创建活动融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命名表彰省级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省委宣传部、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教育厅、妇联等)。

  19、围绕重大活动,规划一批重点文艺作品,推出一批重点出版物。研究制定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加大财政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省直文艺院团改革,深化市(州)文化体制改革。鼓励非公有资本依法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实施“湖北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工程”。加快楚天传媒产业园和“江通国家动画产业基地”等建设,启动省图书馆新馆等一批标志性公共文化建设工程,支持湖北日报传媒集团、长江出版传媒集团、知音集团、广电总台等进一步做强做大。积极组织“八艺节”参赛剧目巡演,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省委宣传部、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省广电总台、长江出版传媒集团、发改委、财政厅等)。支持建设1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推进农村电影“2131”工程(省文化厅)。抓好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省广电局)。认真做好奥运会参赛准备工作,争取好成绩(省体育局)。

  20、全面实施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提高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费补贴;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

  21、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确保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帮助3万人实现创业并带动10万人就业再就业。切实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和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至少1人就业。依法推进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征缴,力争扩面新增180万人次、征收社会保险费300亿元。继续抓好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认真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从今年起连续3年每年筹措4000万元补助资金,帮助市(州)解决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省劳动保障厅、人事厅、教育厅、国资委、地税局、人行武汉分行等)。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由116万人扩大到140万人(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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