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消除阻碍农民进城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推进建立城乡统一、公平就业的劳动力市场。加强对农民外出就业的管理和服务,继续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制定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与现行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扩大工伤、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省劳动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大中城市、工业园区以及农民工集中的地区,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农民工廉租公寓,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农民工输入地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就读,收费与当地学生平等对待。农民工输出地要为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寄宿和监护条件(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
四、加快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10、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突出抓好病险水库整险、汉江中下游现代水利示范建设、荆南四河堤防、武汉和黄冈连江支堤等重要工程,提高整体防洪保安的水平。加大中小河流、中小型灌区、中小型灌排泵站、中小水库、中小水电站、中小区域滑坡等工程修复整治力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增强应对局部突发灾害的能力。2008年省财政安排4000万元用于小水库溢洪道开挖建设。抓好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蓄水保水工程等农田灌排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塘堰、沟渠的清淤整治,提高旱涝保收水平。2008年省财政按照国家确定的比例,配套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村塘堰、沟渠的清淤整治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给予奖励补助。适应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狠抓水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负责落实)。
11、加大高产农田建设和低丘山地改造力度。进一步完善规划,创新机制,加强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商品粮(棉、油)基地、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等项目的资金整合,提高投资效益,建设高产农田100万亩。从2008年起,省里筹措专项资金,用5-7年时间改造300万亩低丘岗地。加强地力建设,进一步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规模,搞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促进土壤改良(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负责组织实施,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落实资金)。
12、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扩大农机作业范围和领域,重点推广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积极发展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机械化(省农业厅负责组织实施)。落实对农机作业服务实行减免税政策,对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落实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政策(省交通厅、省地税局、省农业厅负责落实)。扶持发展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专业服务队。创新补贴办法,扎实推进血吸虫疫区“以机代牛”工程,开展“以机代牛”整乡推进试点。加强先进适用、生产急需农业机械的研发,加快发展农机工业。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省农业厅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