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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通知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院校与科研检测机构、标准化技术组织积极参与国家相关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与活动,主持和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制订严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和联盟先进标准。加大标准科研和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的力度,提升农业标准水平,引领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扩大农产品出口,减少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带来的损失。
  加强我市优势特色农产品标准的研制。一是农业生产技术标准:种植(养殖)优质良种及种子、种苗标准、大宗优质作物具有相对统一性的生产技术标准、农业技术标准、区域性生产技术规范。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安全卫生标准、农产品品质和分等分级等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优质安全农产品加工、包装技术标准、积极采标的出口农产品标准。三是检测检验方法标准:农产品质量检测标准、农业资源、土壤、环境质量评定等方法标准、农药、化肥、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及测试方法标准。四是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标准:农产品储存、运输技术标准、提升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以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为重点推广《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五是农业休闲观光标准:建筑装修、住宿设施、餐饮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安全设施及其它配套设施的建筑标准和公共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标准。
  三、建立健全示范体系
  继续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通知》(甬政办发〔2007〕7号)确定的目标、任务与措施,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技推广组织在农业标准化实施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与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设一批辐射作用大、带动作用强的国家、省和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
  大力推进品牌农业建设。加大无公害产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标准的推广实施,积极推行GAP(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MP(良好操作规范)、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系列标准)、ISO14000系列标准(环境管理和环境保证体系系列标准)等先进标准。实施农业创品牌战略,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主导产品与各级名牌产品评选有机结合起来,创建各级各类农产品品牌和区域品牌,树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区域品牌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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