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技工学校开设创新创业课程的通知
(豫劳社职技〔2008〕22号)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第十七大提出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创新型河南的精神,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技工学校教学中开设创新与创业课程,提高技工学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8年秋季开学起,技工学校对第二年级的学生开设创新创业课程。
二、创新与创业课程一般安排50-60个学时,第三产业专业可适当增加学时。学校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整个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为社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素质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三、创新与创业课程选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版社出版的《创新与创业》教材。各技工学校要注意用好用活教材,改进教学方法,采取形式多样的教育方法,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利用案例、多媒体课件、模拟软件以及设计群体性活动进行教学,加强教学的现代化、个体化、实用性,确保教学效果。
四、为配合技工学校《创新与创业》课程的开设,省厅拟在适当时候举办技工学校《创新与创业》课程师资培训班。各校应在现有教师队伍中遴选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教师担任授课师资,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也可从社会上聘请有关专家、教师,尤其要邀请一些小企业创办成功人士现身说法,以真情来感染学生,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