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继续强化近岸海域和重点海洋功能区的环境监测,组织开展象山港区域资源生态修复行动,积极推进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加强海洋工程、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监督管理,做好海洋渔业污损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效落实赤潮灾害防治措施。(市海洋渔业局)
110.控制外来生物的侵入,确保生态安全。
(1)加强口岸检疫查验,完善检疫处理监管制度,开展动植物疫情疫病监测和防治,进一步完善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防控体系。(宁波检验检疫局)
(2)进一步完善植物检疫站规范化建设,做好东部沿海国家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建设,实现重大外来入侵有害生物普查率100%,防止和遏制疫情发生和扩散。(市农业局)
(3)加强对林业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力度,林业重大外来有害生物防治率达到90%以上,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实现“双下降”目标,发病面积和病死树数量分别下降10%以上。(市林业局)
111.完成绿化造林1.8万亩,新建沿海基干林带3000亩。
完成绿化造林1.8万亩,其中更新造林1.3万亩,重点公益林造林0.2万亩,其它造林0.3万亩;新建沿海基干林带3000亩,其中泥质基干林带1800亩,岩质基干林带1200亩。(市林业局)
(三)促进资源要素集约利用。
112.抓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试点,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制度,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试点工作。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巡查,确保发现率、制止率和案件查处率均达到95%以上,土地信访按时报结率达到95%以上。(市国土资源局)
113.加大城市土地储备力度,规范工业用地“招拍挂”工作。
加大城市土地储备力度,全年计划收储地块17幅,总土地面积约105万平方米。工业用地出让严格按照“招拍挂”规范程序开展工作。(市国土资源局)
114.有序推进土地围垦和整理,盘活存量土地,提高投资项目的容积率、产出率。
全年计划补充耕地2.5万亩,力争完成11个宅基地整理示范村项目。加强对闲置土地、转而未供土地的清理处置,鼓励引导企业改造低效厂房和建设标准厂房,认真做好建设用地投入产出水平评价考核工作,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市国土资源局)
115.推进东钱湖水厂二期、周公宅水库引水及城市环网、大工业供水等工程,加快北仑岩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及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推行分质供水、优水优用和中水回用。
(1)推进城市环网建设,确保环网工程完成总量的80%。姚江工业水厂6月底前实现通水,年底前全面完成。修编完成宁波市中心城市给水专项规划,逐步实现分质供水和优水优用的目标。(市发改委)
(2)加大城区供水系统建设力度,抓好东钱湖水厂二期工程、周公宅(皎口)水库引水及城市环网、白溪引水工程新增黄坛水库连接管、三溪浦应急备用水源等一批工程建设项目,分步提高江北区域供水水质,加快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市城管局)
(3)切实加大大工业供水工程政策处理和协调服务力度,确保大工业供水北仑段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加快岩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及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力争4月底前正式运行,再生水水厂10万立方米/天中水回用工程力争8月底前建成通水。(北仑区政府)
116.完善电力供输网络,推进北仑电厂三期、500KV和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和避峰调度,促进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和有序用电。
继续大力推进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输变电能力。继续推进北仑电厂三期、宁海电厂二期等电源点建设。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完善有序用电工作机制和方案,提前做好迎峰度夏准备,促进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和有序用电工作。(市发改委、经委,宁波电业局)
八、注重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一)提升城乡文明建设水平。
117.加快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宁波精神,努力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品位。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弘扬“诚信、务实、开放、创新”的宁波新时代人文精神,通过开展“我身边的文明之星”评选等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实践宁波精神活动。(市文明办)
118.全面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背街小巷、老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集中整治,规范治安秩序、市场秩序和用工秩序,扎实推进“文明交通”、“文明言行”、“文明生活”系列活动,坚决遏制乱停放、乱穿行、乱设摊、强乞讨等现象。
(1)扎实有序推进三大区域和“三乱”现象专项整治行动,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对薄弱环节、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落实相关责任,不断提升市民整体文明素质。(市文明办)
(2)深入开展老小区整治工作,计划对市中心城区17个老小区进行整治,通过改善老小区基础设施和居民的居住环境,为迎接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考评创建良好的基础。(市建委)
(3)推进社区、村治保会建设,建立专业巡防队和群众自治巡逻相结合的巡逻工作网络,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临时停车场建设和道路外收费停车场管理,完善咪表停车管理系统配套设施建设,规范停车秩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辟交通违法曝光专栏,组织媒体跟踪报道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市公安局)
(4)建立完善政府牵头、部门联合整治的长效机制,大力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和户外广告管理。(市工商局)
(5)全年有重点地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整治工作,对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情况、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使用童工情况、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及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市劳动保障局)
(6)有效破解“黑车”、出租车拒载等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重点物资、节假日和大型会展的运输保障能力,加快推进交通文化建设,不断提升3561服务班、夏慧星文明车队文明形象。(市交通局)
(7)在高校组织开展以“爱国、文明、成才、奉献”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宁波高校“三优秀三文明”等评选活动;开展中小学生文明生活系列教育活动。(市教育局)
(8)继续开展小街小弄、乱停放乱设摊、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环境三大专项整治,合理规范车辆停放,依法加大对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处罚力度,坚持道路分类管理,切实解决“乱停车、乱设摊”问题。(市城管局)
(9)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努力遏制强乞讨等现象。(市民政局)
119.拓展街道、非公企业等文明创建领域,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1)广泛开展文明街道创建活动,重点抓好城乡结合部社区、撤村改居社区的文明创建工作,上半年评选表彰首批市级文明街道。大力抓好非公企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重点培植和树立一批非公企业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先进典型,不断拓展非公经济单位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市文明办)
(2)扩大创建和谐企业试点工作,实现规模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全覆盖,解决企业职工现实的利益问题。(市总工会)
120.推动宁海、镇海、鄞州争创省示范文明城市(城区),力争蝉联全国文明城市。
以抓好省示范文明城市(城区)测评工作为重点,推动各县(市)、区的创建工作,力争宁海、镇海、鄞州进入省级文明示范城市(城区)行列。全面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争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市文明办,宁海县政府、镇海区政府、鄞州区政府)
121.加强国防动员和教育,重视军事设施保护,认真做好征兵和优抚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1)深入推进应急作战动员的各项任务,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谈国防主题活动,组织民营企业家论“富国与强军统一”电视大赛等活动。大力开展军事设施保护和征兵的宣传教育,通过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反《
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对逃避拒绝服兵役行为的惩处力度。(市国动委)
(2)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军人优抚安置政策,结合宁波实际研究制定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积极做好优抚安置对象的维稳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市民政局)
(二)繁荣文化体育事业。
122.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打造公共文化活动品牌,推出一批文艺精品,组织承办第四届国际声乐比赛等大型文艺活动,继续开展“万场电影千场戏进农村”活动。
制定出台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扎实推进综合文化站建设,举办“天一讲堂”、“群星课堂”公益讲座和培训。创排大型歌舞《跨越》和甬剧《甬上人家》等文艺精品,组织承办好第四届中国国际声乐比赛。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万场电影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123.积极推进宁波文化广场、宁波书城、宁波帮博物馆、象山影视基地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建成宁波(鄞州)博物馆。
(1)扎实推进宁波文化广场地块拆迁,推动围护桩工程,做好建设方案的功能深化和设计工作,确保宁波文化广场开工建设。(江东区政府,市发改委、规划局)
(2)推进宁波书城围护桩工程,基本完成裙房主体结构,安装工程完成30%,积极开展前期招商和业态布局工作,确保书城项目的文化特质。(宁波日报报业集团,江东区政府)
(3)上半年基本完成《宁波帮博物馆陈列概念大纲》定稿和展览陈列公司招标。年底完成A、B区主体工程,并开始装饰工程施工,阶段性地完成史料、实物的征集工作。(镇海区政府)
(4)加强与上海文广集团合作,力争国家级影视基地项目落户象山。完善象山影视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影视产业发展步伐。完善现有影视城配套服务功能,筹建西图休闲广场。(象山县政府,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5)完成宁波(鄞州)博物馆土建、设备安装工程和陈列布展等工作并对外开放。(市文广新闻出版局,鄞州区政府)
124.大力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扎实做好文物普查和保护。
完善“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组织机构、实施方案,抓紧开展遗产地保护工作,夯实申遗工作基础;全面实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实施一批重点保护工程。(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125.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20%。
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创新,做好文化事业单位内部岗位设置工作和文物商店整体并入宁波博物馆等工作。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开展文化产业项目征集、策划包装和推介,做好全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工作,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20%。(市文改办、文广新闻出版局)
126.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增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服务等产业竞争力。
进一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五个一批”工程,组织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和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编撰宁波改革开放30年系列丛书,编著出版《宁波发展蓝皮书》。加大对重点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扶持力度,启动宁波日报报业集团上市工作,推进数字电视传输网络整合,增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服务等产业竞争力。(市社科院、文改办、文广新闻出版局,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市广电集团)
127.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重视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着力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文化市场良好率达到90%。加强网络文化内容建设,着力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推动城乡文化市场协调发展。(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128.加强科普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科学素养。
开展四类重点人群科普活动,办好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完成2万人普网教育培训任务,培训农函大学员2万名,短训10万人次,完成公众科学素养调查,全面开展外来人口科普工作。(市科协)
129.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培育品牌体育赛事,提高竞技体育发展水平,精心组织奥运火炬接力活动。
举办迎奥运全民健身节系列活动,确保奥运火炬接力活动圆满安全,举办20项以上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做好宁波运动员参赛奥运会的各项保障,力争有甬籍运动员参赛取得较好成绩。启动省运会新周期工作,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运动员30名以上,体校和游泳、水上等四基地分别通过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复评,创建1-2家市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