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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政府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68.外贸进出口总额增幅超过15%。
  及时做好外贸运行情况的分析研究,积极调整外贸结构,改进服务水平,营造外贸增长的良好环境。力争全年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增幅超过15%,新增外贸进出口实绩企业1000家,进出口超亿美元企业达到80家。(市外经贸局)
  (二)提升外资利用水平。
  69.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推进招商选资,积极拓展外商投资领域。
  充分发挥各级开发区的作用,将世界500强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列为招商重点,将引进“高、大、优”项目作为招商选资着力点,不断提升我市利用外资水平,力争全年新批合同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100个,新批先进制造业外资项目100个,新批现代服务业外资项目100个。(市外经贸局)
  70.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招商力度,吸引更多跨国公司优质项目落户。
  推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项目各100个,推出一批重点服务外包合作项目。以“十大功能区”为主要载体,积极推介招商,选取世界500强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中的50个作为年度重点招商对象,争取引进2-3个世界500强或行业龙头企业。(市外经贸局)
  71.优化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支持民营企业利用国外资金、技术、管理和品牌提升经营水平。
  充分发挥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桥梁作用,完善外商投诉协调处理机制,拓展服务内容,不断优化投资综合环境。实施专人跟踪推进增资扩股,力争合同外资增资额占项目总数的35%以上。通过引导民营企业境外上市、推介一批重点“以民引外”项目等形式,提升民企核心竞争力。(市外经贸局)
  72.加强各类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的功能重组,引导区域产业合理分工,加快培育产业集群,提升重点开放区域发展水平。
  (1)开展全市开发区(园区)及工业小区规划研究,做好整合扩容升级准备工作,引导企业和项目向开发区(园区)集聚,进一步提高园区化率水平。开展生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开发区(园区)管理服务水平。针对优势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加快建设石化、钢铁、修造船、光电等产业基地,启动培育新材料、集成电路等高技术产业化基地。(市发改委)
  (2)在基础设施配套、土地指标安排、重点项目布局等方面优先向重点园区倾斜,提高重点园区的产业集聚度。开展重点园区的评价考核工作,积极引导园区向资源集约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管理科学高效的方向发展。(市经委)
  73.推进区港联动,加快推进梅山保税港区建设。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获得国务院批准,启动口岸开放申报工作,深化发展战略及规划研究,主要基础设施全面开工建设,功能型招商实现实质性起步。梅山岛社会保持和谐稳定,高效顺畅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基本建立,与保税港区建设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初步形成。(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市发改委)
  74.实际利用外资22亿美元。
  加强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监管,规范外资统计工作,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分析,加大对各地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法规培训力度,努力实现全年实际利用外资22亿美元。(市外经贸局)
  (三)加强对内对外经济合作互动。
  75.以培育具有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特色的现代市场体系为目标,大力引进培育各类市场主体,完善市场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内外开放水平,促进国际门户城市建设。
  大力引进培育国际知名物流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市场服务体系。推进专业商品市场的升级改造,提升商品市场的综合实力。全力促进水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及老城区水产品批发市场的整合。进一步推动物流企业管理升级,积极参与电子口岸和大通关建设。(市贸易局、外经贸局)
  76.开拓国际工程承包业务,推进境外投资和经贸合作基地建设,扶持企业开发利用境外矿产和林业、渔业资源。
  推进我市企业境外实业性投资项目,进一步健全境外投资合作服务和管理体系,全年实现境外中方投资额增长20%。争取在境外工程承包大项目上有突破,全年实现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营业额增长20%。推进境外合作区项目,积极鼓励和帮助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境外经贸合作基地,筹办首届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招商会,推进墨西哥中国(宁波)经贸合作区筹建工作。(市外经贸局)
  77.继续发挥“宁波帮”和帮宁波人士的作用,积极推进与港、澳、台经贸合作,加强与新加坡及海内外友好城市的合作交流。
  (1)适度拓展外地“宁波帮”组织,拟在国内2-3个中心城市成立宁波经促会或商会,进一步完善全国的组织网络布局。充分利用好经促会、商会的资源和力量,参与“宁波周”经贸活动、市外甬商创业创新大会的相关工作。(市经促会)
  (2)浙洽会期间,举办浙台农业合作论坛。加强与在台群团组织联络,邀请台湾“宁波帮”第二、三代人士和重要行业团体来甬参观考察。做好台塑、奇美电子、光磊科技等重大台资项目的推进和服务工作。(市台办)
  (3)组织开展“新加坡·宁波周”活动。加强对县(市)、区国际友城结好工作的指导。加强与港澳两地政府之间的联系,积极促进与港澳地区在经贸、科技、文化和服务行业的合作。(市外办)
  78.强化城市品牌建设,扩大宁波在海内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1)精心制作各类外宣品,利用大型经贸活动、赴外招商推介、网络及国外媒体合作等途径,集中进行城市的宣传推介。借助“走出去”开展营销活动和姐妹城市、友好城市等渠道,开展双向活动,激发投资考察热情,提高海外认知度。(市外宣办、外经贸局)
  (2)积极邀请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外国驻华记者、国际友城团来甬参加重大涉外活动,做好相关接待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国际友好城市在经贸、文化、体育、教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继续办好友好城市的宣传之窗,扩大宁波的国际知名度。(市外办)
  (3)邀请台湾新闻媒体来甬采访,邀请台湾经贸、学术界重要人士和社团来甬参加重大盛会和活动。积极向台湾《宁波同乡》等杂志投稿。办好海峡两岸王阳明学术研讨会、奉化露天弥勒佛开光大典和宁海平调剧团耍牙艺术赴台交流演出等活动。(市台办)
  (4)组织开展友好城市合作与考察调研活动,加强与国内友好城市的友好互动。继续在中西部区域中心城市举办2008年“宁波周”活动。投资中西部、东北及其他地区合作项目30个以上,投资总额10亿元以上。(市经合办)
  79.深化与长三角城市的合作,做好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对接工作。
  (1)加大长三角经济协调会各项专题的对接落实力度,推进与长三角各市的项目合作,全年签订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项目30个以上,投资总额20亿元以上。(市经合办)
  (2)积极推进我市接轨2010年上海世博会工作,加强联系和协调,筹办好第二届2010上海世博会与长三角合作发展论坛。(市会展办、经合办)
  80.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进程,加快区域港口联盟和无水港建设,完善港口揽货体系,提升“大通关”和电子口岸服务水平。
  (1)加快舟山连岛工程宁波连接线建设,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重点推进金塘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建设及上岙集装箱码头、衢山鼠浪湖岛散货码头、六横凉潭码头等项目前期,确保与金塘大桥同步建成。(市发改委、交通局)
  (2)与嘉兴、台州、温州等市建立港口合作联盟,完成共同开发港口的相关工作洽谈,加快推进合作项目前期工作。在完成无水港布点地区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运行模式和方案,加快在衢州、金华、义乌、萧山、上饶等地建立无水港或转运堆场。(市发改委、交通局)
  (3)不断完善口岸大通关和区域大通关,积极搭建国际航运服务中心、海港和空港通关中心及宁波电子口岸等平台,出台《宁波电子口岸总体规划》,制订《关于进一步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快建设第四方物流信息平台。(市口岸打私办、发改委)
  81.积极开展“山海协作”,促进甬衢资源与产业合作,强化浙东四市合作发展。
  (1)推动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百村经济发展促进计划”,全年实施帮扶项目26个以上。进一步加大与舟山、丽水的山海协作力度,全年新增山海协作项目30个以上,投资总额5亿元以上。强化浙东经济合作区十一个专业组的合作,推进浙东四市区域经济一体化。(市经合办)
  (2)进一步加强与衢州的资源与产业合作力度。按照宁波与衢州两市签订的《关于加强资源与产业合作协议书》要求,力争衢州再为我市代开发土地资源指标0.85万亩。完成我市企业在衢州新增投资项目10个,开工项目15个,实际到位资金25亿元。(市政府驻衢办,市国土资源局、经合办)
  82.全年引进内资155亿元以上。
  举办市外甬商创业创新大会,加大各类机构及服务业主体的引进力度,着力招引高新技术产业、高端临港大工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重大项目,全年实际引进内资155亿元以上。(市经合办)
  六、强化区域统筹,不断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
  (一)深入推进区域发展战略。
  83.实施“中提升”会战攻坚,加快东部新城中央商务区等十大服务产业功能区块、八大公共服务系统建设,抓落实、抓创新、抓民生,促进度、促形象、促成果,实现跨越式推进。
  认真履行中提升办公室工作职责,抓好十大区块、八大系统的建设任务分解、信息收集、进度督查、年度考核等具体工作,推进中提升会战攻坚年各项任务的落实。(市建委)
  84.继续抓好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湾头休闲旅游区、长丰滨江休闲居住区等区块的开发建设,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功能。
  (1)继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连心路、71省道复线及连接线和仙枰西路,完成71省道改建、鄞县大道拓宽工程。推进功能性项目建设,建成旅游集散中心、柏悦国际会议中心等项目,启动中国(宁波)森林博览城、钱湖医院改造等项目。(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湾头休闲旅游区规划设计方案通过审批,启动一期村民安置房建设和“九岛一心”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完成区域内村级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江北区政府)
  (3)加大长丰区块征地拆迁力度,开展长丰一村、长丰新村等拆迁前期工作,完成部分涉路建筑的拆迁任务。完成金家漕拆迁安置小区工程量的30%,确保1.5万平方米临时过渡房交付使用。大力开展宁南北路街景改造新建部分的建设和招商。(鄞州区政府)
  85.完善余慈统筹发展规划体系,制定实施余慈中心城核心区统筹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杭州湾新区建设。
  (1)完成《余慈地区综合交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姚北-周巷片区分区规划》、《余慈中心城核心区城市设计》等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余慈中心城核心区统筹发展的政策调研,提出政策措施意见。(市余慈办、规划局,余姚市政府、慈溪市政府)
  (2)杭州湾新区确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5亿元,力争引进世界500强企业1-2家,引进国内外著名企业3-5家,引进科研机构、科技平台1家以上,建成出口加工区内标准厂房二期1万平方米,力争3个项目进区,完成出口5000万美元。(慈溪市政府)
  86.完善象山港区域产业准入目录和具体实施细则,深化象山港区域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开展象山港区域产业现状及规划建设项目调研,提出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等行业目录,进一步完善区域产业准入目录和具体实施细则。以象山港空间利用规划和宁波市海洋功能区方案为依据,调整象山港近岸海域环境功能。组织开展象山港入海排污口的监测调查,对已建用海项目作一次执法检查,打击违法填海用海行为。(市发改委、环保局、海洋渔业局)
  87.按照主体功能区要求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进一步加大对相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和生态补偿力度。
  大力扶持相对欠发达地区发展集体经济,均衡相对欠发达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对南统筹工作的扶持力度,市级财政计划安排南统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9亿元,增加26%。结合生态市建设,做好生态补偿工作。(市财政局、环保局)
  (二)统筹基础设施建设。
  88.围绕建成长三角南翼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化国际深水枢纽港的目标,加快构建开放、优质、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系统。
  加快交通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全力推进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舟山大陆连岛工程宁波连接线建设,建成杭州湾跨海大桥、大碶疏港公路延伸段,积极推进穿山疏港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并争取开工,完成年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14.4亿元。(市发改委、交通局)
  89.带头实施“港航强省”战略,加强港口岸线利用规划和综合开发,加快大榭招商国际集装箱码头建设。
  (1)抓紧做好省政府、交通部审批《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开展宁波-舟山港综合集疏运网络等配套规划的研究。(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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